【官員問責】立法會通過改革官員問責制議員議案 葉劉:問責官員找錯人制度會走樣
發布時間: 2021/06/23 17:35
最後更新: 2021/06/23 20:52
立法會舉手表決,通過「改革主要官員問責制」的無約束力議員議案。多名議員同意問責制有改善的必要,以提升管治效能。至於工聯會麥美娟提出,重組多個政策局,包括設立文化局的修正案則被否決。
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發言時提到,自己作為首批問責官員,明白時任特首董建華設立有關制度原意,並非只為官員就事情問責下台,而是希望有政治任命制,建立自己施政團隊。
她又認為,問責制必須要找對人,否則會走樣,舉例指楊永強、廖秀冬等官員,皆是有關範疇專業,並稱讚現屆政府財經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,也有金融相關經驗。但就點名批評,不明白為何2011年,政府會委任蘇錦樑出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,質疑對方只是律師,並無商界經驗,做局長時表現乏善可陳,處理電視發牌時更狼狽不堪,幾乎「做到喊」。
經民聯張華峰亦支持改革問責制,但認為此舉並非要求官員下台,而是現今官員有必要加強承擔及提升施政效率。他指,近年不少涉重大公眾利益事件,都不難看到問責官員失職的地方,如選舉事務處遺失載有數百萬市民資料的電腦等,認為官員對部分事情反應慢、應對差,「似乎千錯萬錯,永遠都不是官員的錯」,導致市民對政府失去信任,認為改革是絕對有必要。
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發言時指出,公務員同事職責是協助政治委任官員制定的政策,他分享在完善選舉制度的立法過程短促,在有關幾乎不可能的任務上,問責官員與公務員同事目標一致,無分你我,非常同心。
對於有議員提出希望吸納更多有能之士,曾國衞表示同意,又提到過去議會泛政治化,令政府施政困難,但隨著港區國安法的落實,以及完善選舉制度,香港由亂入治,政府施政效能明顯提高,政府將致力達致良政善治,發展經濟,改善民生,認為目前委任制切合特區政府的管治效能。
提出議案的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,本港主要官員問責制推行至今已19年,近年內在及外在的變化,對問責制帶來衝擊,認為每屆政府的問責班子來自五湖四海,難建立共榮共辱的隊伍,未能發揮廣泛吸納社會精英,亦出現難找人任司局長的情況。她認為,問責制亦不能建立人才庫、團隊分工及設置亦未能配合現有需求,如土地及房屋由兩個政策局負責,令協調出現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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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李淇